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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
2016-09-10 10:33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近期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

2016年8月3日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做好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二是关于对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三是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五是关于扩大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六是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七是关于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基层组织建设7项重点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时间紧迫。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直接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上,全力推动落实。特别是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

2.扎实做好第三、第四专题研讨

第三专题研讨以“强化宗旨意识、联系服务群众”为主题,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服务师生活动(9月底之前完成)。第四专题研讨以“发挥党员作用、勇于担当作为”为主题,立足岗位,立足学校事业发展,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挂牌亮身份等形式,完善发挥党员作用的途径和方式(10月底之前完成)。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在学习教育中充分发挥好带动引领作用。一要把专题研讨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剖析精准深刻。三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务求取得实效。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继续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的示范引领作用

要注重把讲党课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始终,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要紧紧围绕“两学一做”的鲜明主题,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围绕专题三、专题四讲党课,以推动本职工作为重点内容,认真准备讲稿,深入到所在支部、联系支部、联系单位开展讲党课活动,旨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观念,引导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划分党员示范区、落实党员承诺制

上一学期,部分党总支、党支部划分了党员示范区,设立了党员示范岗,认真落实党员承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还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党总支、党支部要按标准抓紧落实好此项工作。

5.制定合格党员标准

结合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研讨制定机关合格党员具体体现和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的实践标准;其他党总支研讨制定各自单位合格党员的具体体现和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的实践标准。要区分教师、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学生不同党员群体,分类提出要求和标准,鼓励各基层党组织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并将制定的不同类型合格党员标准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具体要求见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6.培育特色,树立标杆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既要坚持总体要求,又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探索有效方式,体现不同单位、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的特色,要依靠党支部和党员创造性的组织设计开展学习教育,认真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至少要培育一个特色,树立一个标杆,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认真组织教工党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党[2016]11号)精神,我校将于9月下旬开始在全体教职工党员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本次专题网络培训是下半年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党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任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提高自身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和水平,努力为创建高水平大学作出党员干部应有的贡献。

8.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

(1)督导时间:2016年9月下旬和10月下旬。

(2)督导组人员构成:

总负责:校党委副书记栾 宏

第一督导组:

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 杨得锁

副组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张选朝

第二督导组:

组长:纪委副书记 唐晓育

副组长:机关党委书记 强晓艺

第三督导组:

组长:党委宣传部部长 彭志启

副组长:纪委正处级纪检员孙勇敏

(3)督导工作重点内容:

<1>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情况,特别是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娄勤俭同志在省委中心组传达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时的讲话精神;是否组织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活动;是否做好读书笔记,是否在每一个专题研讨期间都能撰写不少于一篇的学习心得;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党支部学习记录,查看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进展,了解党员参与学习教育的人数、参加学习的次数以及学习内容等情况,了解支部采取的主要措施、开展的主要活动等情况;

<3>了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以及相关党员讲党课时间、地点,查阅党课讲稿;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对身边优秀党员的选树情况;挖掘、培树先进典型,总结先进事迹,并进行推广情况;了解各党组织宣传工作的主要措施,看学习教育氛围是否浓厚;

<5>学生党员特别是高年级学生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6>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对“两学一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7>合格党员的具体体现和实践标准以及落实情况;

<8>党员责任区划分及落实情况,党员示范岗设置、争创一流情况;

<9>查看党员志愿服务、承诺践诺等制度开展落实情况,了解各支部党员作用发挥平台的搭建情况;

<10>是否按要求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与会人员是否撰写研讨材料并在学习研讨会上发言;

<11>党费收缴工作安排以及开展情况;

<12>教工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学习情况。

<13>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否做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是否做到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14>是否组织指导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15>是否依据民主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是否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地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给予组织处置;

<16>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年底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党性分析,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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